有变化马鞍山医保中心最新发布

                            

12月17日

记者从马鞍山医保中心获悉

年1月1日起

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申办

医院“一站式”办理

(网络配图)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效能,便利参保人员,根据《关于调整我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马医保〔〕号)文件精神,中心简化门诊慢特病申办流程,自明年元月1日起,市本级门诊慢特病申报鉴定工作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无需再到社保大厅办理。

参保人员或代理人(含异地就医人员)携带社会保障卡,将《马鞍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审批表》及有关病历资料提交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定点医疗机构将组织门诊慢特病认定专家根据通知要求对参保人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将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医保信息系统,中心予以网上复审。参保人员自复审通过之日起享受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结合目前门诊慢特病病种及申请鉴定工作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管理能力,确定以下9家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门诊慢特病鉴定工作,分别为: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此外,恶性肿瘤年审及待遇变更工作也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的选择仍按原政策执行,选定的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内不予变更。

原标题:《有变化!马鞍山医保中心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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