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外中东研究所-12-28
文章来源:《阿拉伯世界研究》年第6期
作者:辛思思,上海大学土耳其研究中心级博士研究生;刘义,博士,上海大学宗教与全球政治研究院教授
内容提要:土耳其正在成为伊斯兰国际政治中除伊朗和沙特外的第三股重要势力。而世俗主义改革的洗礼、与欧洲的紧密关系,使土耳其的伊斯兰教表现出与其他中东国家不同的特征。在后“9·11”和“阿拉伯之春”的背景下,伊斯兰教与世俗主义相协调的土耳其模式一度成为许多伊斯兰国家效仿的榜样。在正义与发展党长期执政下,土耳其的内政外交都呈现出明显的伊斯兰特色。土耳其“重返中东”的外交被解释为“新奥斯曼主义”,这既包括其在叙利亚和利比亚战争中的扩张主义特征,也体现于伊斯兰主义在其内政外交中的回归。土耳其宗教事务委员会作为一个重要的宗教—政治机构,管理包括海外宗教机构的设立、国外清真寺的修建、伊玛目的培训与派遣等事务。土耳其宗教事务委员会很大程度上承担了伊斯兰外交的功能。
关键词:伊斯兰外交;宗教事务委员会;正义与发展党;埃尔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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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事务委员会(Diyanet/ThePresidencyofReligiousAffairs)作为土耳其的一个核心宗教—政治机构,在土耳其的内政外交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卡米尔·卡亚(KamilKaya)的《社会学视角下的土耳其宗教与国家关系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一书认为,讨论土耳其的宗教与国家关系时离不开对宗教事务委员会的研究。自从宗教事务委员会成立后,宗教和国家事务就完全分开了,宗教服务也被纳入一般行政服务中,并受到严格的国家控制。凯马莱丁·塔什(KemaleddinTa?)在《土耳其人眼中的宗教事务委员会》一书中指出,宗教事务委员会是土耳其规范和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定机构,但其职责范围内的活动经常被公众争论不休,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宗教事务委员会进行合理的评估。伊什塔尔·戈扎伊登(??tarG?zayd?n)的《宗教事务委员会:土耳其共和国的宗教管理》一书在对宗教事务委员会进行案例分析评估后认为,宗教事务委员会一直是土耳其共和国历史上被视为国家意识形态工具的机构之一。此外,厄马尔·梅奈克谢博士(Dr.?merMenek?e)在前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席阿里·巴尔达科卢(AliBardako?lu)年出版的《21世纪土耳其的宗教和宗教事务委员会》一书序言中指出,在21世纪伊斯兰教经历新的考验过程中,宗教事务委员会将其服务范围从澳大利亚扩展到美国,从非洲扩展到中亚,并正期待发展出更多新职能。
在正义与发展党的领导下,宗教事务委员会已成为目前土耳其外交的一个重要工具。围绕“宗教外交”、软实力、公共外交等主题,学者们对其在德国、荷兰、保加利亚等地的活动和影响进行了专门研究。然而,到目前为止,学界还缺乏通过具体个案来研究土耳其宗教外交的成果,即使是像宗教事务委员会这样的核心机构也鲜有专题研究。本文尝试探讨正义与发展党治下土耳其伊斯兰外交的具体体现,特别是其迥异于以外交部为核心机构的传统外交的特殊之处,以期丰富学界对当前土耳其外交的认识。
一、文献分析与问题的提出
伊斯兰外交属于宗教与国际关系领域研究范畴。宗教与国际关系的交叉融合,反映了冷战后国际格局的新变化。法比奥·佩蒂托(FabioPetito)和帕夫洛·哈佐普洛斯(PavlosHatzopoulos)指出,现有国际关系理论不仅在处理宗教问题上面临挑战,而且宗教有可能对国际关系理论产生革命性的影响。换句话说,全球宗教复兴对国际关系理论的挑战可与冷战结束或全球化出现所提出的理论挑战相媲美。乔纳森·福克斯(JonathanFox)和希姆尔·桑德勒(ShmuelSandler)认为,以西方为中心的当代国际关系学术体系存在部分缺陷,因为没有将宗教考虑在内。宗教在国际关系中所起的作用不是简单的、单一的;相反,宗教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国际关系的若干方面。彼得·曼德维尔(PeterMandaville)和萨拉·西尔维斯特里(SaraSilvestri)提出,如果决策者能够将宗教融入外交,并使之成为主流外交的一部分,那么他们将有更多的收益。作者所提出的主要建议是,承认宗教作为世界各地一种核心社会力量的重要性,以及宗教行为体和组织在全球民众日常生活的广泛问题中所发挥的主要作用。
国内学者认为,宗教一直是被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界长期忽视、边缘化甚至“放逐”的对象,然而,在当今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宗教日益成为跨地区和跨国界现象。自冷战结束以来,世界上几乎所有的重大事件或多或少均有宗教的背景和动因,因此“不重视宗教就无法理解国际关系”。宗教在当前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虽然日益显著,但其作为影响各国对外政策和国际关系的次要因素,既无法撼动国家在当前国际体制中“制定规则”的支配地位,也难以作为“重建”国际关系学的要素。
相对于其他宗教传统,由于伊朗伊斯兰革命、“9·11”事件、“阿拉伯之春”等事件的影响,伊斯兰教在国际政治中的角色值得特别重视。早在年,哈里斯·普罗克特(HarrisProctor)就主编了《伊斯兰教与国际关系》一书。其中,有学者提出了有关伊斯兰教对正在扩大的世界秩序的三大可能性贡献。第一,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之间的竞争和冲突持续了几个世纪,证明了不同系统共存的可能性;同时,如果双方都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那么他们最终将会融入一个全球体系。第二,在伊斯兰的国际关系经验中,个人被视为管理对外关系的法律主体,中央直接与国家以外的个人打交道。第三,伊斯兰教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在国家间关系中除了宗教教义外,还强调道德原则。伊斯兰教的历史经验证明了这一悖论:一方面,作为国家行为基础的宗教教义推动了与其他国家的冲突和持续的敌对行动;另一方面,宗教作为对道德原则的认可,促使穆斯林对非穆斯林采取宽容的态度,并在与其他国家的敌对行动中遵守战争法所体现的人道原则。纳塞夫·马纳比朗·阿迪昂(NassefManabilangAdiong)指出,国际关系是由英国和美国等西方国家构想出来的一门社会科学学科;而伊斯兰教或伊斯兰研究则是起源于阿拉伯世界,并在伊朗、巴基斯坦、土耳其、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非阿拉伯国家发展起来的。自两次世界大战以来的许多年里,大部分国际关系学者的研究一直涉及国家治理、战争和冲突、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国际体系,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