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
莫旗人民法院
近日,我院受理的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与两名被害人本是一家人,却因家庭琐事,被告人沃某某酒后持剪刀捅伤了他的妻子和岳母,造成两被害人重伤后果。在诉讼过程中,二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沃某某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针对刑事附带民事工作,承办法官苏静进行了十余次的调解,但是,都没有取得令双方满意的结果。在了解到他们有一个仅两岁大且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儿后,承办法官从孩子为切入点,入情入理为双方解决矛盾纠纷,终于二被害人同意调解。但是在最后签署谅解协议时,被害人沃某杰见到被告人亲属时,情绪激动,导致协议签署无法进行。
在所有人都准备放弃调解时,承办法官打通了被害人亲属的电话,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全面分析了案件情况,终于做通了被害人家属的工作。有了家属的协助,面对被害人沃某杰,调解工作也有了帮手。由于被害人沃某杰的女儿年龄较小,身边仅有二被害人照料,无法同时离开。承办法官顶着风雪来到二被害人家中,进行调解。也见到了案件当事人的女儿,为了使调解顺利进行,承办法官化身“法官妈妈”,帮助被害人沃某杰照顾孩子,由其他干警解答被害人沃某杰的问题,成功化解了民事部分的矛盾纠纷,完成了调解工作。
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调解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是对被害人利益的一种维护。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调解和庭审的人性化考量,每一份协议和判决均体现天理、国法、人情,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莫旗人民法院将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的效能,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
原标题:《维护当事人权益,走好调解“最后一公里”》